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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欲哭无泪!男子花150万刚盖好的房子,只住了一天就要拆掉

2025-12-29 14:34 来源:尚腻网 点击:

欲哭无泪!男子花150万刚盖好的房子,只住了一天就要拆掉

2022年,怀揣着对田园生活的向往,他冲动之下买了一块宅基地建房。却未曾料到,房子刚建好就被要求拆除,究竟怎么回事呢?一起来看看。

01

案情回顾

大刘在城市工作多年,每天被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包围,心里头那个烦就别提了。

他心心念念的就是能在乡村过上有田有院、悠然自得的田园生活。

有一回,他陪父亲去远房表叔老王家做客,到了地方,他就被那村子里的美景吸引了,依山傍水,好不悠闲。

后来,跟亲戚老王唠嗑,得知老王手头有块闲置的宅基地,正打算周转出去呢。

大刘眼睛一下子亮了,他想都没想,当场就跟老王商量,把地卖给他。

老王当然求之不得,俩人一拍即合,简单写了张条子,大刘就乐滋滋地把30万转给老王,拿下了这块地,满心觉得自己离田园梦近了一大步。

打那以后,大刘像就一心扑在盖房上。

为了选个好房型,他熬了好几个通宵画图,跑建材市场跑得鞋底都快磨破了,就盼着能把房子建得符合心意。

施工那阵子,大刘三天两头就往工地跑,有时三更半夜才开车回去睡觉,累得骨头都快散架了,可心里美啊,想着马上就能住进新房了。

花了120万,好不容易,房子建成了。

大刘站在崭新的院子里,看着屋内白墙灰瓦,院子有树有花,心里简直美得也要开出花来,当天就迫不及待地搬了进去。

晚上躺在床上,还畅想着往后每天清晨在鸟鸣声中醒来,在院子里喝茶晒太阳的惬意日子。

可没想到,第二天一大早,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大刘从美梦中惊醒。

打开门,村委会的人一脸严肃地站在门口,当头就是一棒:“小伙子,这宅基地是村集体的,村里刚规划好了要在这建个村民活动中心,你这房子不能建在这,得拆。”

大刘一听,脑袋 “嗡” 地一下就炸开了,他瞪大了眼睛,扯着嗓子喊:“啥?我可是花了大价钱买的地,又投了120万建房,你们咋能说拆就拆啊!”

大刘随即找来老王对质,可老王一看出了变故,只能支支吾吾地。

最后咬咬牙,说:小刘啊,这块地它确实是村里的,只是以前我看着没人管,就在这上面种菜,后来我就以为可以自己处置…我也没想到会闹这么大!”

大刘一听,顿时懵了,可他还是不愿意相信。

村委会的人无奈地拿出一堆证明材料,大刘看着那些文件,手直发抖,一屁股瘫坐在地上,嘴里喃喃自语:“这可怎么办啊,我花了那么多钱在这里啊……”

此刻,他的田园梦彻底碎了一地。冷静下来之后,他把老王和村委告上法庭,决意为自己讨个公道。

02

法律解读

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“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”

在这个案例中,大刘虽然从老王手里买下了这块宅基地,但是因为大刘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无权获得宅基地使用权。

再参照《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,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……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”

大刘与老王的转让协议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强制性规定,自始无效。

法院审理后,依法判决老王返还大刘购地款30万元,老刘则需拆除房屋,将宅基地交还村集体。

03

总结反思

此事一出,有人说:“老刘太冤了,整整100多万呐,辛苦钱就这样打水漂。”

也有人感慨:“宅基地不能随意买卖啊,亲戚间交易也不能马虎,否则真可能鸡飞蛋打。”

的确,这起案例给我们敲响警钟,哪怕亲情当前,涉及土地、房产等重大资产交易,务必合法合规,莫让满心期待沦为泡影!

那么,你认为大刘冤不冤呢?

注:1、本案情故事根据真实案例改编,仅为普法警示作用,请勿作过分解读。2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,请勿自行对号入座。